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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送機正常運行時,各物件之間必須留有一定的間隙。由于輸送機運行過程中各物件之間的運動間隙是一變量,所以需要在垂直彎曲段和水平回轉段,包括角型驅動裝置的水平回轉段必須來進行通過性校核。另外特別需指出的是當輸送線通過輔助梁架時,必須滿足物件最小運動間隙的要求,物件的運動間隙是由其運動的擺幅所決定的。
由于水平回轉段各鏈節的中心線外切于軌道半徑的圓弧線,故物件的實際運動間隙略小于上述計算值,其計算誤差通常很小,可略去不計。輸送物件的吊掛間距是根據物件在垂亳彎曲段和水平回轉段的通過性來決定的,并且輸送機吊掛間距必須是鏈條節距的偶數倍。當需要在輸送機線體的吊具上完成一定的工藝操作時,除校核物件在垂直彎曲段和水平回轉段的通過性外,還應根據工藝要求校核吊掛間距的選取是否合理。
水平彎軌半徑的選擇主要是由物件的通過性決定的,由于輸送機驅動裝置的水平彎軌半徑是一定值,其通過性必須進行校核。垂直彎曲半徑的選擇主要是由滑架間距和牽引鏈在鉛垂方向的回轉角度所決定。
輸送機運行過程中,為了避免牽引鏈螺旋形彎曲,并保證牽引鏈與回轉裝置的鏈輪或光輪正確嚙合,垂直彎軌和水平彎軌之間的連接長度必須保證大于或等于滑架間距的1.5倍。
驅動裝置的合理位置應該使驅動裝置的驅動力及牽引鏈的全線張力為最小,但不應出現負張力,重型行業輸送機線體驅動裝置合理位置的選擇原則是:
①選擇在重載段經水平回轉或經較大的上坡段的前面(皮帶沿輸送機的運行方向);
②選擇在緊接最大張力段的前面;
③選擇在輸送機全線的最高點。